大学毕业证由学校的教育部门颁发。
大学毕业证是由学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它是学校中负责管理学生学业、颁发学历证书的职能部门。
大学毕业证不仅涉及学校的教务部门,还与学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紧密相连,学位评定委员会是由学校内部专家组成的机构,负责对学生在学术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和认定,学校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定,明确毕业证颁发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在颁发毕业证的过程中,教务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教学计划,组织考试和评估,以及确保毕业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学校行政管理部门也会负责执行和监督这些政策和规定。 除了教务部门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外,学校还会考虑学生的需求和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规定,以确保毕业证书的颁发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学术发展和社会实践。
大学毕业证是由学校的教务部门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共同颁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学历证明。